旅游律师提醒:保险应列为出游成本
吃、住、游、购物,出游前许多人都会有个初步的计划,在制订计划的同时,律师提醒,应将旅游保险列入出游成本支出的必备项目。
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三地的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者中,七成以上的消费 者表示在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的外地旅游经历,而人们对待旅游保险的态度与其对待"旅行游玩"的态度相比反差较大。在七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近两成的消费者说不清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四成左右。
一些旅行社为了用降低团费的办法吸引游客,告诉游客旅游中保险是由游客自己承担,如果游客同意不交保险可以再减低团费,对于游客并不知情,一些旅行社不仅没有建议游客交旅游意外险而且为了降低成本还免去了旅行社责任险。当真的出现问题的时候,因为没有交保险保险公司不赔,旅行社推得一干二净,说不交保险是游客自愿,那么旅行社是否尽到自己的义务及告知。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属于旅行社的成本在内,如果旅行社在收团费的时候没有列入成本中就是0团费或负团费是违法的。 游客外出的时候也不能因为只图便宜而不顾自己的生命财产危险。
外出旅游风险很大,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在出游前,必须考虑风险的转移问题,并为此做些准备,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目前旅游保险是一种"保费低、保额高"的保险,如目前市场销售的旅游意外险价格大多不超过10元,而其最高保额则达到10万元(境内游)。另外,还有一些针对经常出游的人的保险价格相比旅游的全部花费其实很少,但却能得到很多的保障,如民生保险公司的适合平时经常出门旅游的"阳光旅程"险种,一年只需128元,就可保这一年内的意外死亡、伤残、医疗费等,航空可保40万元,陆地水上可保20万元,医疗费可保2万元。
"路上小心"、"平安归来",出游前,亲戚朋友都会这样说。因此,为避免"埋伏"在旅游途中的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律师提醒:出游前应有将风险转移的意识,将旅游保险列为成本开支的必备项目,使其成为自己与家人朋友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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